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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成功创建“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近日,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司法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17年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认定结果的通知,认定学院为“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近年来,学院按照省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司法厅下发的《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5〕320号)要求,根据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学院实际,认真贯彻依法治校理念,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办学活动,尊重、保护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学院积极申报,经省、市(州)两级组织专家评审和市(州)交叉检查,省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司法厅同意认定学院为“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学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要求,再接再厉,进一步优化办学育人环境,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校理念,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治校办学水平,切实发挥“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学院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