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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
5月20日下午,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讨论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为“四个办法”)等文件精神。会议由党委书记潘道兰同志主持。
宣传部长陈尧引导与会人员原文学习了“四个办法”。党委书记潘道兰作了中心发言,她在发言中强调,“四个办法”就是要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保证干部选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四个办法”是党坚持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的体现;是党深入贯彻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潘书记要求: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四个办法”,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学院实际,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举报制度、认真执行干部考察制度。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仲谦同志结合学院实际,指出“四个办法”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配套文件,学院选拔干部多,责任重,过去学院纪委一直同组织、人事部门密切配合参与学院干部选拔,今后一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党的各项条例和学院规章制度的落实;二是要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工作。
党委副书记潘传中同志在发言中指出,学院要通过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进一步提高对中央出台“四个办法”重大意义的认识,达到领导干部要熟悉,组织、人事、纪检干部要精通,人民群众要知晓的目的。要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宣传,保证“四个办法”得到落实,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选好用好干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